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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何福榮

    我1995年得法,久治不癒的各種疾病在煉功後痊癒。7.20以後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到北京上訪說真話、說實話,被遣送到公安局行拘7天後,送回家15天,又被公安機關無故抓去拘留45天後,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半。在沒宣判勞教的前一天,公安機關把我叫去說給我一次回家的機會。只要在電視新聞上“揭批”,就放我回家過年,得到“自由”,如果不配合就判刑。在這之前叫了另一功友,她很堅定,不配合,才來找我。我當時怕吃苦,就寫了一個“認識”,還說了“不去上訪,不去集會”等。在此,我嚴正聲明所寫所說的全部作廢。

    在勞教期間,我聽信了“洗腦團”騙人的鬼話,受騙上當,被所謂的洗腦,寫了“悔過書”等等材料,更大的錯是聽信了管教和民管會人員吸毒犯李曉玲說“送錦旗”,打電話回家叫家人做錦旗,並且還叫家人親自送去。現在想起來真後悔,純粹是錯上加錯。因為這是在騙人,明明法輪大法好,自己昧著良心說假話,原因是怕回不了家,還要被嚴管、打罵,不准洗澡,不准洗衣服甚至更惡的對待等。其實我這種做法是在騙不明真相的人們,這是我最大的自私自利的表現,我自己的良心受到譴責,我再也不能騙大家了。所以特此嚴正聲明:我在勞教所裡所寫的甚麼“悔過書”等等材料,還有帶頭叫家屬給勞教所的兩面“錦旗”,聲明全部作廢。我要加倍努力講清真象,揭露邪惡,洗刷自己的污點,堅修大法緊隨師。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6/285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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