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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雙姣 99年7月23日,我從外地歸來,剛到家,派出所、保衛科一行人拿著“搜查證”來到我家,要我交出有關大法的東西。由於我學法不深,且礙於面子,便違心地交了幾本大法書和一些資料。做了一個大法弟子絕不應該做的事。之後我被帶到派出所做筆錄,當問及我今後的打算時,我無可奉告。當時做記錄的人為了交差,就自作主張為我寫了幾句不大好的話,我也沒有堅決抵制。最後他們又要我寫“悔過書”,儘管我並未按照他們的要求寫,只是簡單地寫了一下我的得法和煉功情況,但畢竟寫了“悔過書”三個字。回想起來,自己的行為已經完全違背了神聖的誓約,深感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在此,特做出鄭重聲明:此前,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包括別人代筆)全部作廢。在助師正法的路上,我一定牢記師父的諄諄教誨,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穩健地走好每一步。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6/285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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