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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汪翠蓮 我於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在7.20以後,邪惡舖天蓋地而來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存在怕心,在單位辦的“黨員學習班”上講了違背大法的話,在派出所的“不修煉人員”的名單上簽了自己的名字。在此,我鄭重聲明:過去我所說所寫的違背法輪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並以實際行動彌補我的罪過,堅修大法,向世人講真相,跟上正法進程,走好今後修煉路上的每一步。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7/286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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