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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郝明傑 在7.20以後,派出所到我家讓我簽字,當時我沒在家,就通知我去一趟,由於我學法不深,在壓力面前違心同意了。過後,知道自己執著心太多,情太重,放縱自己配合邪惡,在自己修煉的路上留下了污點。特此聲明:我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努力彌補自己的過失,跟上正法進程,堅定實修,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7/286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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