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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秀芳 我在二000年底去北京天安門證實大法,剛到就叫惡警抓住,送入地牢,又送入監獄,它們慘無人性,拳打腳踢,在北京,我親眼看到惡警用燒紅的火鉤烙其他大法弟子,還有的惡警在零下幾十度的嚴寒天氣裡往大法弟子頭上一次一次的澆涼水,身上頭上凍結成一片,還有的大法弟子被惡警扒下棉襖、棉褲,站在雪地裡兩手伸直,手脖子掛上裝滿水的灑瓶,手一下沉,就用木棍打手。我被當地派出所押回後,逼迫參加當地邪惡的“洗腦班”達九個月之久,在這段時間�堙A由於不配合它們的無理要求與惡毒洗腦,它們拳打腳踢,用大木棍砸、鋁合金鋼條抽打、蹲雪地、戴手銬等等各種慘無人道的卑鄙手段來迫害大法弟子。它們還對我非法巨額罰款一萬一千三百元錢,逼的家人四處借錢,在它們規定好的時間內,家人如果交不上錢毒打家人,進行惡毒的株連政策。在邪惡勢力的逼迫下,在家人及社會上的重重壓力下,我寫下了萬萬不能寫的“悔過書”、“決心書”、“揭批書”,並摁上了手印。我對不起給了我第二次生命的慈悲偉大的師父,我心如刀絞,心神不安。在此,我鄭重聲明我以前寫過的所謂“悔過書”、“決心書”、“揭批書”等統統作廢!我要堅定修煉,緊跟師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8/286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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