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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江桂林

    江澤民集團誣蔑大法以後,我心中很難受,總想向中央領導講一講:法輪大法是正法。終於有一天,我懷著善念,去了北京信訪辦,把自己在法中受益的親身經歷,向人民政府,向黨表達心�婺隉A讓他們用善念對待大法弟子。但是只說一句:我是修法輪大法的,就被抓了起來,戴銬押送回本地,罰款一萬多元,還叫寫保證書。公民具有上訪和信仰自由的權利,我沒有錯,是他們違反了憲法。我是善的,我不寫甚麼保證。但在親人和朋友淚水勸說下,抱著一種僥倖心,文字上做文章,堅決不寫“不煉”兩字,在同意了我的要求後,朋友替寫了一份“保證”。我隨從舊宇宙勢力的安排,向邪惡妥協了。當時很不情願,心情一直不好。學了師父的經文《強制改變不了人心》、《去掉最後的執著》後,我認識到自己以前的行為給大法抹了黑。為了挽回損失,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一切邪惡不配考驗我。我現嚴正聲明:我要真正在大法中起到大法粒子的作用,緊跟師父正法進程,救度世人與眾生。決不辜負師父對弟子的慈悲與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8/286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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