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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季錦春 我98年底開始修煉大法的,7.20以後被當地“三方會審”,在重要日期24小時被跟蹤監控,此期間我利用各種機會,向大家弘法,講清真相,效果很好。我於去年又被非法送至勞教所,被“洗腦”兩天,當時由於自身的執著沒有克服,對法理認識不清,至使自己的思想受到了邪惡舊勢力的嚴重干擾,寫了不該寫的。現嚴正聲明:過去所寫的一切全部作廢!我要發揮一個真正大法弟子的作用,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9/2873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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