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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麗華 我於2000年底被公安強行押送“洗腦班”,在這期間,由於本人學法不精進,每當磨難來時,不能“以法為師”,以至邪悟,寫了“決裂書”。用了常人的僥倖心理,對待這麼嚴肅的修煉。回來後經過學法明白了這樣做也是不對的,就向區政法委寫信聲明在洗腦班所寫的東西作廢。現再次在《明慧網》上鄭重聲明作廢。堅定修煉,勇猛精進,加倍彌補,跟上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9/2873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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