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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宏、於霞 我於99年12月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一個月,由於家人拿3千元押金被保釋出來,並由別人寫了“保證”,現聲明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9/2873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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