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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杏果 我因為當時學法不深,鄉領導和村幹部叫我寫“保證”,是村幹部給寫的,雖然不是出於自己的內心,可我也沒有去抵制就答應了。現在我悟到這是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這是修煉人的恥辱和污點,特此聲明作廢。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加倍彌補,多做大法工作,做一個合格的正法粒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0/2879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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