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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廣義 2001年5月前因我煉法輪功,鄉政府將我多次無理抓捕到鄉辦公室,進行打、壓、“駕飛機”等酷刑,在忍受不了的情況下寫過“悔過”、“保證和口頭承諾”,今鄭重聲明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0/2879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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