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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姚波 我因送真像資料被派出所非法拘留40天,在此期間所做的事不符合大法要求,現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一律作廢。今後一定按法的要求做事,以“真善忍”為標準,修無私無我的高境界的人。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0/2879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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