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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燦愛 我自1999年7月20以後,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所說或別人代寫的“悔過書及保證書”一律作廢。從此堅修大法,多發正念,彌補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古歷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1/288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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