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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慧玲 在99、7.20法輪功遭到邪惡鎮壓時,由於自己平時沒能認真學法,所以在派出所到家時,也沒思考,就照派出所所說的寫了“保證書”,現嚴正聲明這些“保證”都作廢。不是我內心寫的,另外在這期間由於產生了害怕心,被魔利用,幹了不是大法弟子該幹的事,在洗腦班裡受了邪悟的影響,寫了所謂的“揭批文章”,我現在嚴正聲明,所有這些都不是真正的我幹的,在邪惡的利用下,喪失了真正的我,幹出了最可恥的事,我將永遠不會原諒自己,今後我一定要認真學法,跟上正法進程,做一個合格的正法弟子。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2/288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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