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翠珍 我於1999年10月18日去北京上訪,被送回本地公安局,在怕心的作用下,說了大法弟子 不該說的話,別人代我寫了保證書,愧對師父、愧對大法。今後我一定要加倍彌補,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 在此聲明:所說過的錯話和保證書等一切不利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3月28日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