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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桂芳 由於我不蓋“手印”被當地警察押走。家�媯菻皜U分,找來一切能說服我的人,我還是堅決不蓋手印。後來我的弟弟強拉著我的手蓋上了我不情願蓋的一個手印。我沒有掙脫出來,使我痛苦萬分,造成一個我深深的痛悔。我修煉幾年,師父給了我很多常人得不到的東西,難以言表。現特別嚴正聲明,在邪惡面前不管是誰替我做的、還是我所說所做的有損大法的一切作廢!從此以後我要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堅修大法緊隨師”、“助師世間行”。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我一定一修到底,請師父看我這顆心。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4/289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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