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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新春 2000年6月份進京證實大法被抓,在看守所期間被別人代寫了一份“保證”。2001年度又在邪惡迫害下寫了一份“決心書”,做了修煉人不該做的事。特此聲明:以上所寫甚麼“保證”作廢。家人代寫的“保證”之類一律作廢。做好自己應該做的,在正法進程中加倍彌補,堅定正念,清除邪惡,不負大法弟子的使命,“助師世間行”。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4/289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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