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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淑芬 我1996年2月4日有幸得法,自從修煉大法不長時間我的心身得到了淨化,我有13種疾病在不知不覺中全部好了。 由於平時學法不深入,對大法認識不足,對邪惡勢力舖天蓋地的惡毒迫害,沒有用正念去對待,主意識不強,動了常人之心,做了一個大法學員不該做的,寫下了“保證書、決心書”,開除黨籍時寫了“檢查書”,對師尊、對大法有不敬的言論,給大法造成了損失,給大法抹了黑。通過深入學法和師尊的新經文,我認識到自己的所作所為有損於大法,後悔莫及,我痛恨自己不能自拔,但是我們偉大師尊又給予我們彌補和洗刷自己的恥辱和污點的機會。我今天嚴正聲明:我上述所說、所寫的一律作廢。我要還師尊清白、還大法清白、洗刷掉我的恥辱和造下的天大的罪業。從今以後靜心學法、堅定實修,在任何環境中以法為師,在正法洪流中加倍彌補我的過失。跟上正法進程,做一個堅不可摧金剛不破的偉大的大法粒子。跟師尊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2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5/290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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