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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岳采然 97年9月14日得法後,在和平環境下學法煉功多流於形式,沒有珍惜自己的修煉機緣。在2001年10月被邪惡抓去,到縣洗腦班,我為了欺騙邪惡,在寫“保證書”、“揭批書”和“認識”中,在每一句話的前邊都寫了一個不明顯的“不”字。在鄉派出所我的兒子代我寫了“保證書”,我在下邊寫了我的名字。現在回想起來,那時寫的那幾份東西是配合邪惡舊勢力安排的。是給大法、給師父抹了黑,是自己修煉中的污點,而且也害了給我寫“保證書”的家人。為此我嚴正聲明,“保證書”、“揭批書”“認識”完全作廢。從今以後好好修煉,堅定地維護大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2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6/290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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