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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喜梅 我現年56歲,以前重病在身,甚麼活也幹不了,治療無效,錢花了不少。後來經過修煉法輪大法,身強力壯。2001年7月縣政府辦洗腦班,我因為有執著,法學的不深,主意識不強,寫了“悔過書”。通過思考,真是後悔莫及,師父給我們第二次生命,對不住師父的一片苦心,不配做師父弟子。我決定聲明繼續修煉法輪功。以前所說所寫全部作廢。重新走上修煉道路,一修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6/290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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