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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佟厲 99年7.22以後,我要進京護法。還沒有去,即被單位控制起來,逼我寫“保證”,由於當時認識不清。雖然已用行動彌補了過失,但仍要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緊跟正法進程,徹底剷除邪惡。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6/290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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