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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翠蘭 我於2000年7月進京上訪,被非法關進看守所。親屬在不交押金、不寫保證就不放人的情況下,替我寫了保證書。因我學法不深,受親情干擾,在保證書上簽了字,被迫又寫了悔過書。一直痛悔不已。後又進京證實大法,被送進了看守所,後被家人保出來。在釋放證上被強行按了手印。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在此我嚴正聲明:我所簽字的保證書或悔過書以及所有不利於大法的一切言行,一律全部作廢!放下執著、堅修大法,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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