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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健華 我從99年開始煉法輪功,身心受益。在99年7.20後,在壓力和執著心的帶動下,我違心的寫了一份“保證書”。現在嚴正聲明以前寫的“保證書”一律作廢。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6/290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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