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常桂雲
吉林省蛟河市法輪大法弟子常桂雲在2000年12月18日寫給崇文區拘留所的對法輪大法的錯誤認識,該認識對法輪大法造成的一切不良後果特此嚴重聲明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75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