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宋靈寧

    我在兩千年曾兩次去北京上訪,目的是講清大法真相。後來我又寫信給中央講明法輪功是正法修煉。因為以上三件事情,我曾被非法拘留半個月。2000年11月我又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在勞教所裡那些“內部資料”欺騙、矇蔽、毒害、誤導眾生和大法弟子。我現在嚴正聲明,我在勞教所裡,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下所寫的 “悔過書”等一律作廢。法輪大法是真正性命雙修的上乘正法。讓那些誣蔑、誹謗的邪惡之詞見鬼去吧!還大法清白,還李老師清白。我要堅修大法心不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9/29248.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