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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大法學員王炳雁 由於本人受邪惡勢力的迫使,寫了不該寫的“悔過書”。當時心�媟Q:寫就寫吧,反正你們不能整天盯著我。甚麼時候煉功我說了算。心�媟Q甚麼你們看不見。我還是要學法、煉功的。通過學法、看《明慧網》的文章,我認識到這是人心作怪,是變異的思想、是怕心。神是不會這樣想的,在人這也是不對的。我嚴正聲明:以前寫的所謂“悔過書”作廢。我學法輪大法沒有錯,這條路我是走正了。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9/292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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