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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香玲 在2000年12月31日,我帶著孩子進京上訪被抓。由於害怕孩子吃苦,在寫有“影響北京市交通秩序”悔過書上簽字。用“簽字書”上沒有提到大法為由,來掩蓋自己的執著心。回來後深深為自己的錯誤而悔恨。現聲明以前簽字作廢。加倍彌補,願付出我的一切來證實大法,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9/292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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