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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程秀蘭

    我今年60歲。2002年元旦,我去北京助師正法,被抓捕,被惡警送到平谷縣拘留所,後被送回原籍,工作單位的人,拿來兩張紙叫我寫,由於沒有在法上認識法,又有對人的根本執著,在老伴寫好的紙上簽了字,這是對邪惡的妥協,是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情,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現嚴正聲明在派出所裡所寫所簽字的一切作廢。重新回到正法洪流中,加倍彌補,助師正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30/293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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