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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桂香 我於2001年12月進京上訪,被北京公安局門頭溝拘留所非法關押了3個月,後被送回當地。在當地派出所因有執著心,情放不下,說了“不煉功”。回家後重溫師父講法,知道自己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現聲明所說所寫全部作廢。我今後要更加抓緊學法,講真象,發正念,跟上正法進程。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30/2931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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