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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林蔚 我於2001年11月份被邪惡迫害,因為在法理上認識不清晰,在邪惡的高壓下以及執著心的干擾,用人心來看待邪惡的迫害,所以配合了邪惡的提審並簽了字按了手印,還配合了照相等,現在認識到這些對於一個大法弟子來說是絕對不應該做的,大法弟子的一切都是最正的,只能去糾正一切不正的,怎麼能向邪惡低頭呢?這已給自己的修煉留下了污點,給大法造成了損失。 現嚴正聲明,以前不論在任何環境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廢。從今以後要做到“以法為師”,去掉一切後天變異觀念及人的一切執著心,穩健地走好自己的每一步,加倍彌補,緊跟師父正法進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發揮好一個大法粒子的作用,堅定地維護好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1/293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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