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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康美蓮

    我從1998年10月學煉法輪功。法輪大法不僅使我得到了健康的身體,還提高了我的道德水平,從而淨化了我的靈魂。

    99年7.20當權者開始不讓我們煉,我對此不理解。法輪大法是宇宙真理,是以“真善忍”為準則,是教人做好人的,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我想我們老師是做好事,為甚麼不讓煉。因此我上北京去天安門請願,但相關部門不但不聽,還非法把我抓走。於2000年10月被判勞教一年,在勞教所,干警經常放誹謗師父和大法的錄像。我因為學法不深,認識不足,在謊言和欺騙下,在神志不清的狀態下,做了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事。為了執著開脫自己,主動接受了邪悟,我寫了“三書”,損壞了大法弟子的形象。

    通過學習新經文,我猛醒,沒有大法就沒有我的生命,所以現在我要嚴正聲明,我在勞教所、派出所裡所說所寫的傷害師父、傷害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其中包括“認罪認錯書、保證書、決裂書、揭批書”,一切統統全部作廢。我要重新走入正法修煉中來,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堅修大法走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2/293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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