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於珍

    我於2000年2月27日去北京上訪,證實法輪大法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好功法,走到天安門廣場就被警察抓了,當時被當地派出所多名警察的審訊、謾罵,後送進拘留所關押半個月,由於受假經文矇騙,自己想騙公安,就寫了份“保證”。這是自己學法不深、悟性差造成的。在修煉路上犯下了不可饒恕的大錯,給修煉造成障礙和污點,今後我要更加認真學法,精進實修,不錯過任何機會,做一個真正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不辜負師尊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2/29390.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