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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珍 我於2000年2月27日去北京上訪,證實法輪大法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好功法,走到天安門廣場就被警察抓了,當時被當地派出所多名警察的審訊、謾罵,後送進拘留所關押半個月,由於受假經文矇騙,自己想騙公安,就寫了份“保證”。這是自己學法不深、悟性差造成的。在修煉路上犯下了不可饒恕的大錯,給修煉造成障礙和污點,今後我要更加認真學法,精進實修,不錯過任何機會,做一個真正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不辜負師尊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2/293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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