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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鳳英 1999年7月20日後,當時邪惡舖天蓋地而來,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在當年的8月初,單位組織我們去了省委,有在派出所掛了號的,叫我們每個人發言,在當時壓力下,心性又差,就在口頭上說了違心的話。後來單位、居委會、派出所又讓寫了幾份材料,拐彎抹角地寫了一些作為應付。以後的日子裡,自己認識到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說不煉了,這是原則性的問題,所以在以後的居委主任、派出所、單位負責人、或任何人問起煉不煉功,我都從沒說過不煉兩個字,我從煉功後也從沒懷疑過大法。 當我看到老師的經文後,感到自己對不起師尊與大法。我認識到作為大法弟子要嚴格要求自己,在任何時候都要按法的要求去做,原諒自己就是執著,就是前進路上的一堵牆,是學法不深的表現,以前所說所寫的是對大法正信正念不強的,要深刻認識,以法為師才能精進。所以今天嚴正聲明,以前無論是單位、居委、派出所讓說讓寫的,違背大法的一律作廢。今後堅修大法,心如磐石,緊跟正法進程,做名符其實的大法弟子,我一定要深入學法,在這特殊的時期,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一切。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4/294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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