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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紀丕雁 我於一九九七年上大學二年級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當權者迫害法輪功後,已連續為正法兩次進京上訪過,並為保留法輪大法的信仰被原工作單位黨政聯席會議做出決定,給予中共黨內除名處分,不再續簽勞動合同,開除公職。 後來在給原工作單位寫求職申請書時違心地“批判”了師父和法輪功,在家人要法輪功書籍時交出了書讓家人燒了,只偷偷地留下了一套手抄《轉法輪》,對偉大、慈悲、久久尋找的師父和大法犯了決不可饒恕的罪,做了一個大法弟子決不能做的事,給自己的修煉留下了污點、留下了千古恨,更害了愚昧無知的家人。在此,特發表以下嚴正聲明:在我執著太重迷失方向、認同邪惡,走向邪悟時所寫所做的一切不利於師父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此以後在任何困難和壓力下我都將“堅修大法緊隨師”,勇猛精進,直至圓滿,並從現在加倍彌補,跟上師父正法的進程,為正法講清真相、揭露邪惡、救度世人做出自己的一切努力,哪怕是失去人體也毫不動搖!請師父一定放心!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6/295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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