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法輪大法學員孫士忠 我於2000年12月5日去北京天安門廣場證實大法,後被拘留後又轉到看守所,於2001年2月14日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在勞教期間,由於人的執著,不能在法上認識法,又看到別人被洗腦,自己也被迫屈服於邪惡的壓力,寫了“悔過書”等保證。我現在認識到這是犯了天大的罪,給大法抹黑,對不起大法,更對不住師父,也是自己的一個污點,感到是自己意志薄弱,對大法、對師父正信不夠。佛恩浩蕩,我一定要痛改前非,在證實法中洗刷自己的罪過。我鄭重聲明,我過去所寫的“悔過書”等一切書面材料及簽字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6/29586.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