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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吉貴 我於九七年七月得法,7.20以後,受當地領導組織及派出所邪惡的逼迫寫過、說過“保證”的話,燒師父的法像和法輪大法的書和材料,深表痛悔,對不起法輪大法,對不起師父。決心痛改前非,從新修煉,同化大法,做到無私無我的境界,最終圓滿。特此聲明,以前做過、說過的所謂“保證、悔過”之類的東西徹底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6/295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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