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周永華 7.20以後,被邪惡騙到了拘留所,拘留了15天,15天後,他們還不放人,讓我寫“保證”,當時自己做得不好,寫下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寫的話,為彌補過失,特此聲明,以前所寫的不符合法的全部作廢。以後我要更加努力地講清真相,不斷地揭露邪惡,無論在任何環境決不給大法抹黑,請師尊放心!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6/29586.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