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何風珍
我在拘留所期間,由於自己情沒有放下, 違心地寫了“保證書”,最近通過學法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我決心今後堅修法輪大法,一修到底。
為此我聲明, 保證書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3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3/96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