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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徐榮華 由於自己沒有學好大法,用常人的心去應付邪惡對大法的迫害,配合邪惡,使自己在上京護法時在拘留證上簽了字,並在非法關押期間在單位及派出所違心的寫了“悔過書、保證書”,並簽了字,這是嚴重的不符合大法的行為,這是大法弟子不該做的,現嚴正聲明不符合大法的我所說、所寫的一切作廢。今後本人要多學法,剷除邪惡,堅持發正念,講清真相,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8/297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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