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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石賢英

    我於1995年得法,修煉後身體變得非常健康。7.22以後,一天我上街買菜,被六個青年惡警綁架,到我家把經文及資料都收走了,到派出所後逼我按手印、簽名說“不煉了”,他們強制改變不了我的心,我還在修煉。特此聲明:簽字及按的手印無效。今後用講清真像的實際行動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9/297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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