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河北省景縣梁集鄉後夏莊孫玉霞
1999年7月22日我在河北省景縣梁集鄉派出所簽過名,內容是鄉里自己印的,在隊長趙子龍手裡,我聲明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75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