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李玉珍
由於我自己學法不深,自身存在著許多執著,在進京護法回來後,在當地派出所和分局講了有損於大法形象的言論,寫了保證書,我嚴正聲明一律作廢,今後堅修大法緊隨師,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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