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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屈麗君

    我是1996年底得法的,得法前病魔纏身,孩子多,經濟負擔重,加之工作忙,身心幾乎到了死亡的邊緣,是大法救了我,是師父給了我一個健康的身體和淨化了的心靈,此時難以表達我對慈悲偉大師尊的感激之情,千言萬語化成一句話:法輪大法好!慈悲偉大的師父好!還我師父清白!

    2000年6月,我單位向上級爭取要來一部份經費給離退休職工體檢,每個人的體檢表上最少都有一、兩種病,而我沒有,而且有的職工體檢後住進了醫院作手術治療,他們不僅身心痛苦,治療費還得個人寫申請逐級上報審批,看到他們難受的樣子我在想:如果他們都來修煉法輪功多好,既不受病魔的痛苦又給國家節約了經費,而且要真正走上修煉這條路,將是利國、利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想到這,我悟到:我應該去證實法,讓更多的人得法。於是我去醫院看望完病號後從醫院出門直接就去公園煉功了,每天早晨很早去公園,煉了近半個多月。2000年7.20快到時,單位找我談話(實際上是監控),要求我每天上午到人事科報到,這樣我這個近60歲的退休職工每天都得頂著酷暑往單位來回跑六趟,直到晚上,還不能遲到。去單位八天,2000年7.20早過去了,7.25也過去了,還算完,到7.25半夜我家被盜,小偷從陽台爬上來進老伴的臥室偷走了他的手機,早晨我去單位給人事科長講我要馬上裝防盜護攔,這才暫允許我不去單位了。上哪講理去,小偷肆無忌膽地偷盜沒人管,(我們單位家屬樓經常被盜),而我這個煉功做好人的人反而被監控、審查。我煉功後身心都得到了淨化,幾年來,我沒吃一片藥,沒打一次針,沒伸手向領導要一分錢的醫療費,更沒有給領導添過任何麻煩,而且多次向單位領導提出將每月100元的公費醫療費上繳或給別的需要的同志。

    2000年12月我去了北京,到了天安門警察不由分說地將行人往警車上哄,一車一車地拉到派出所,一個一個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問到我,我說是,這樣又把我們分散到各個派出所。警察為了讓我說出姓名、地址,五天提審了我三次,每次我都給他們洪法,我講了修煉法輪功後身體的變化,思想境界的提高,心靈的淨化,道德的回升。我說這麼好的功法國家不讓煉,你們是北京的警察,離中央近,你們多給政府反映反映情況,他們都答應了。後來我說了姓名、住址,去了駐京辦,三天後單位派了兩個人和一名警察將我接走。他們三人來京的費用四千元都從我的工資裡扣去了。回來去派出所,派出所的意見是讓單位帶回做做工作,單位執意不管,而且堅持拘留後勞教,在拘留所呆了五天,後來我滴水不進,身體狀況急劇下降才讓回家。

    自焚事件出來後派出所叫我去談“認識”,我說這些人不是煉功人,煉功人不能殺生,這樣我又被送進洗腦班,一個月後又送去勞教一年,因體檢血壓高達230/100,心率120/分,勞教所不收,又送回洗腦班。70多天的洗腦班結束後,單位讓我上班,這樣堅持上了一個多月班時,老伴又患急性甲狀腺病,需外地治療,也不讓我去陪護,我們的孩子都不在身邊,他只好自己一個人去住院治療,自己照顧自己,兩次住院第一次四十多天,第二次近兩個月,都是他自己去,七十多歲的老人,如果是他們自己的親人又如何面對?我在洗腦班期間邪惡之徒多次要挾他寫保證(因要給我辦所謂的保外就醫),他不知寫了多少次,洗腦班結束後他才告訴我。這次2002年3月底,我們單位又讓我寫“認識”,我不在家,老伴在家,單位來人又要挾他如果我不寫“認識材料”,就要停止我女兒的工作,把我送去洗腦班等等,他怕我去洗腦班離開他,他怕七十多歲身邊沒人照顧,他怕……老伴背著我寫了一份“認識材料”親自送到我單位,後來他才向我透露。雖然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他寫的一句話、一個字,但當我知道這件事後我的心在流血,我真為他難過、悲哀,他又造下了大業……。

    為此我嚴正聲明:我老伴現在和過去所寫的一切“認識、揭發材料”一律作廢。並再次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寫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一律作廢。今後緊隨師父助師正法,跟上正法進程。並通過《明慧網》千遍萬遍喊出我在天安門前沒能喊出的聲音:法輪大法好!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15/30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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