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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桂芳 我1998年3月得法,修煉後身心都得到了淨化。在修煉過程中,我被惡警拘留過三次,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有很多執著心,被邪惡鑽了空子,在邪惡的逼迫下,做了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能做的事,寫了作為大法弟子絕對不該寫的東西,雖然是違心的,卻起到了破壞大法、損害大法的作用,我心�媯h悔不已。為了挽回我對大法造成的損失,現在我嚴正聲明:在邪惡的逼迫下,我以前所做所寫的一律作廢!重新加入正法中來,加緊學法,加倍彌補,緊跟師父正法進程,用實際行動向世人講清真相,證實大法,做一名真正的大法粒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15/302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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