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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洪芬 我在勞教所期間寫了一些對大法不利的話,對法犯了罪,深感痛心,因此嚴正聲明全部作廢。從今以後按照正法時期的合格的修煉者的標準要求自己,加倍彌補,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15/302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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