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小華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由於沒有在法上認識法,在難中有放不下的執著,沒有用正念看待問題,在“拘留證”和“釋放證”上簽了名。後來通過學法看書,認識到這樣做不符合大法的要求,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決不能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與指使,決定發表嚴正聲明: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簽名一律作廢。在今後的修煉當中,努力多學法,走好每一步,跟上師父正法進程。以後在實際行動中加倍彌補對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5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16/30285.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