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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鳳英 我由於當時沒有做到在法上認識法,沒有做到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向住地公安寫了“三不”的保證書,我現在發自內心深處感到這是十分錯誤的,是自己的莫大恥辱和污點,現在我嚴正聲明此“保證書”作廢。我作為正法弟子,今後要更加靜下心來學法煉功,發出最純淨的正念除惡,用慈悲講清真相,救度世人。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5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16/302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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