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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發全 我於2002年春節前到北京為大法和平上訪,被本單位惡人及縣公安局政保股惡警非法綁架押回,強行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在勞教所被惡警打昏後在所謂的“悔過書”上按了手印。雖然是在無知覺狀態下,被惡人強迫做的,但醒來後仍然要嚴正聲明作廢。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被邪惡的舊勢力鑽空子。現嚴正聲明手印作廢!走好大法修煉的最後一步,決不給自己正悟到的果位抹黑!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17/303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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