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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代芳 師父說:“強制改變不了人心”。 我96年有幸修大法,2000年10月以前在勞教所,在高壓及洗腦材料的灌輸下,神志不清時違心的寫了一個大法弟子不應寫的東西,這是對大法的侮辱,同時也給自己修煉道路增加了污點。在此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寫的、包括他人代寫的(不符合真善忍大法的),及所謂接受洗腦之類的東西一律作廢。我要堅修大法,完成歷史賦予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使命。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17/303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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