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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艷霞 3月31日在馬路上被五名惡警強行綁架到看守所後,由於自己主意識不強和有執著心,在高壓逼迫下按了手印,配合了邪惡,沒做好,很痛心。現在嚴正聲明:邪惡所寫的和自己按的手印全部作廢。同時聲明以前凡是有對大法不利的言行一律作廢。今後加緊學法,講清真象,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名合格的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5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17/303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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